無錫不銹鋼板:中國鋼鐵產能分散比過剩更嚴重
近年來,關于我國鋼鐵產能過剩的探討有很多,理由主要有兩點:一是產能利用率不高。2015年我國鋼鐵產能約12億噸,產量約8億噸,據此計算,產能利用率不到70%,得出產能過剩結論。二是鋼鐵行業虧損。目前雖進口鐵礦石價格有所下跌,但產品銷售價格下降更多,2015年四季度以來,鋼鐵行業出現全行業虧損。
但產能存在虛報和瞞報現象,上述數據不一定反映了真實情況。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2014年唐山、邯鄲地區高爐利用率分別為95.28%、92.34%。盡管2015年受市場連續低迷影響,部分資產負債率較高的民營鋼鐵企業以檢修高爐為名減產,兩地產能利用率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88.9%、85%左右。而中國未來發展對鋼鐵需求量到底是多少似無人計算過。
1、對我國鋼鐵需求的不同視角
首先,目前鋼鐵產能過剩是建立在較低建筑標準的鋼鐵需求上的。在各國標準中,對鋼筋的屈服強度級別大致可分為300兆帕(低)、400兆帕(中)和500兆帕(高)三組。我國城市建筑以鋼混結構為主,建筑用鋼國家標準為300兆帕,實際使用中335兆帕鋼筋實際用量為70%左右,廣大農村地區建筑標準更低;而日本與美國的主力強度級別是400兆帕或420兆帕,歐洲、英國、澳大利亞與新西蘭的主力強度級別則達到500兆帕。近年來中國水、旱、地震、泥石流等嚴重自然災害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帶來巨大損失,包括玉樹地震、魯甸地震,以及近期剛剛發生的深圳人工堆土垮塌事件,建筑標準相對低下,在面對自然災害及人為事故時帶來的慘重傷亡已經給了我們切膚之痛。提升建筑標準應被提上議事日程。此外,由于抗震防災性能更佳,推廣鋼結構住宅的必要性也大大凸顯。如果在全國推廣的難度較大,至少地震帶地區和重點城市的建筑應為鋼結構。
推廣鋼結構住宅將大大提高鋼材需求量,并改變供需結構。鋼混結構用鋼量每平米50-60公斤,主要是螺紋鋼、盤條;鋼結構用鋼量每平米約120公斤,主要是中厚板。近年我國鋼結構建筑用鋼量僅為3000萬~4000萬噸/年,僅占全國鋼材產量的4%左右,而歐美等國家(地區)鋼結構建筑用鋼量約為40%左右。如果要達到發達國家的比例,僅此一項每年就增加鋼材需求4.5億~6億噸。但推廣鋼結構的難點在于:第一,成本問題,鋼結構每平米造價要高出150-200元,開發商為追求低成本而不愿采用;第二,與鋼結構配套的三板結構(屋面板、墻板和地板)限制了鋼結構的應用;第三,政府推廣力度不大、存在分歧。房地產開發收益政府拿走相當部分,開發商利潤薄,推廣鋼結構需要政府補平每平米200元的差價。推廣鋼結構,水泥的用量會減少,水泥生產者可能會有不同意見。但鋼結構具有不可比擬的優勢。鋼結構壽命長,并且50、100年后可循環利用,省掉了煉鐵環節,減少了水泥等建筑垃圾,更加節能環保。
第二,眾多薄弱環節也迫切需要加大基礎產品投入。過去三十多年,我們集中有限資源進行重點領域建設,總體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留下了一些短板,由暴雨洪澇引發的城市危機就是最好的例證。我國排水系統始建于上世紀50年代,受限于建國初期技術落后、資金匱乏的客觀情況,當時的設計主要考慮是否完善排水系統及如何節約成本,而沒有充分考慮可持續性的使用,因此造成了給排水系統建設標準偏低的問題。我國排水管道口徑一般在1米以內,承載能力十分有限。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2011年版室外排水設計規范,我國一般地區的雨水管渠設計重現期為1-3年,重要地區為3-5年,特別重要的地區可采用10年或以上標準。而在實際操作中,70%以上的城市排水系統重現期小于1年,90%老城區的重點區域比規范規定的下限還要低。在北京,只有天安[-0.89%]門廣場以及奧林匹克公園附近能達到5年一遇的標準。雖然2014年新修訂的設計規范中相關標準已經大幅提高,但現存管網仍迫切需要改造。這不僅對鋼鐵等基礎產品產生大量需求,也能夠在經濟下行時期起到穩增長的作用。
第三,中國人口數量巨大,經濟發展不平衡,基礎設施薄弱,包括西部地區和廣大農村地區在內,全民人均指標與發達國家的一般水平相比仍有較大差距。中國正處在快速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特定階段,與發達國家在同一階段的人均消耗相比,仍處于相對較低水平。因此,得出我國鋼鐵已“產能過剩”的結論應更科學與慎重。
據概略統計,自19世紀60年代煉鋼技術實現突破性進展以來,美國鋼鐵生產累計產量超過80億噸,即使資源貧乏的日本鋼鐵生產累計產量也達到53.8億噸。我國鋼鐵工業經過近些年的快速發展,當前累計產量雖然達到88.2億噸,但人均產量與主要發達國家的差異依然明顯。截至2014年底,美國、英國的人均鋼鐵累計產量約26-28噸,工業化晚一些的日本為41.4噸,而我國的人均累計鋼鐵產量僅6.4噸,遠遠低于發達國家的水平。我國人口是美國和日本人口總和的3倍,目前尚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過程中,房屋、基礎設施建設、工業化發展需要消耗更多的鋼鐵。
2、當前我國鋼鐵行業面臨的突出問題
產業結構不合理。當前,中國鋼鐵行業產能過剩并不是第一大問題,產能分散問題比產能過剩問題更嚴重:經工信部認可的產能在100萬噸以上的鋼鐵業聯合企業有305家,若以單工序鋼廠計算則超過2000家。行業集中度低,產業布局分散,滋長了企業間的惡性競爭和個別地方政府的保護主義,并帶來環保問題,在客觀上對國際大宗商品市場上的壟斷與投機,干擾我國物價穩定起到了負面的作用,同時降低了行業的平均利潤率,對國民經濟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
民營企業創新能力難以充分施展。據企業反映,我國高端鋼生產在技術上突破難度不大,尤其是民營企業敢于投入,能夠承擔風險,在技術攻關上具有優勢。但民營企業往往難以獲得市場準入,或由于研發周期長但融資期限不匹配而受到制約。
高污染高耗能問題較為突出。落后產能不僅增加能耗、污染環境,主要產品的價值與生產這些產品所消耗的資源、能源不相匹配,而且妨礙新產能作用的發揮,甚至導致產業鏈脫節,影響未來的結構調整和可持續發展。
3、如何去產能
我國尚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階段,因此需要鋼鐵等基礎產業繼續發揮重要作用。我國絕不能重蹈美國“產業空心化”的覆轍,更不能削弱基礎產業,落入西方打壓我國基礎產業發展的圈套。要解決當前的種種相關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技術進步、整合產業、儲備產能。在去產能過程中應避免出現以下幾個方面的不良后果:
第一,產能一旦形成瓶頸可能會導致下一輪無序投入。要充分考慮提高建筑標準、推廣鋼結構建筑、加強地下管網等城市基礎設施和薄弱環節對鋼鐵等基礎產品的需求。要結合這些需求規劃產能,因為一旦產能壓縮,再恢復不僅需要時間,而且很可能導致新一輪的無序投入,加大產業波動。
第二,削減產能要與中長期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結合考慮。高精尖產業和現代制造業依賴基礎產業的發展。如果過度依賴外部進口,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就可能因為缺乏工業生產的支撐而停滯不前。產業發展的歷史證明,只有形成一定的產能規模,才有條件進行必要的技術革新與調整。限制產能,不應對技術進步產生負面影響。
第三,基礎產業和投資的急速收縮會大幅度降低整個經濟的就業吸納能力,并對包括服務業在內的整個上、下游產業鏈條產生不利影響。盡管當前一些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較快,吸納就業的作用增強,但這也是依托于鋼鐵行業(例如目前河北省港口、物流行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較大,這主要受益于其到港的礦石大量增加)。如果工業長期受到壓制,生產減少了,那么生產性服務業也就失去了服務的對象。
第四,去產能要注意不誘發金融危機。我國基礎產業的投資主要來源于銀行貸款而非資本市場,在壓縮產能的過程中,要注意對銀行體系安全性的負面影響。防止銀行體系進一步收縮信貸,從而導致經濟劇烈震蕩。
4、對下一步產能調控的建議
第一,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規范基礎產業的發展。對于技術落后、設備落后、產品質量不高,造成污染的鋼鐵產能應堅決去掉。做大做強中國的基礎產業,應該將這些產業的投資交給市場,由投資者自己決定是否投資。政府主要負責對產品的技術水平、環保標準、社會保障、就業服務等方面的檢查落實,切實保證企業真正在平等的市場條件下展開有序競爭。也許在放開基礎產業投資的初期,會出現一定的產能過剩,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這種過剩局面將由于企業間的良性競爭而消失,產業會相對集中,產品的質量將得到有效提高,成本將不斷下降,污染和能耗將大幅度降低;而整個社會的技術進步、產業鏈條、產業結構、經濟效益及發展方式都將迎來更符合持續發展的局面。
第二,從產業發展的基本規律出發優化產能結構,變分散為集中。造成當前部分基礎產業產能過剩亂象的原因,在于我國基礎產業的過度分散。過度分散必然導致過度競爭,而過度競爭必然導致地方保護和市場失靈。解決這個問題一方面需要加強中央的宏觀調控,用提高產品標準、質量要求和環保標準的方法,使缺乏競爭力的企業自然淘汰,另一方面需要通過行業集中整合來推進市場良性機制發展。西方國家在經濟發展的類似階段,都通過各種方式鼓勵產業的適當集中。在這個階段完成后,再轉而通過反壟斷法等方式限制市場壟斷。事實證明,這是行之有效的,同時也是經濟發展階段和基礎產業自身特點所決定的。
第三,以必要的產能儲備來支持結構調整。產能與實際產量、實際消費量之間會有一定的富余,但這些富余產能并不能簡單地判定為“過剩”和資源浪費。對于我國這樣一個正處在快速工業化階段的發展中大國來說,經濟擴張時期對于基礎工業產品的需求增長迅速,對于這種需求的快速增長幅度,很難用一個固定的比率來衡量,因此生產廠商有必要保持一個相對高的產能儲備,以應對需求的快速增長,抓住市場擴大的發展機會。
第四,通過增量調整來實現結構調整。結構調整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絕非一朝一夕能夠完成。在世界經濟還面臨較多不確定性時,去產能應防止對國民經濟的長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以及解決就業、構建社會保障、保持金融穩定性、財政承受力等問題的實際情況出發,我國的產業結構調整需要一定的時間。沒有以生產為基礎的服務業是不牢靠的。經濟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階段,也應保持適度較快的增長,因而要注重通過優質的增量對存量進行結構調整。
第五,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高端產品領域的優勢。應認真研究鋼鐵行業是否可以允許優秀的民企并購國企等問題。在鋼鐵行業,國有企業的活力不及民企,如能放開雙向的并購,可能對產業結構調整、產能的整合優化有積極作用。也許在政策上、法律上并無限制,但在實際操作上可能很難落實,例如資金來源、職工安置等,如沒有可操作的具體政策措施,優秀的民企不太可能并購國企。